档案学研究

浅谈唐宋时期文书与档案工作的分流

 

在我国,已有4000 多年的历史文书与档案事业,孕育在部落联盟时期,萌发于夏殷商时代,从甲骨卜辞到青铜铭文,从卷轴竹简到笔墨文书,形式之多样,内容之丰富,历史之久远。随着王室文书的增多,逐渐产生了拟制、撰写、保管等的专门人员,从而形成了文书档案,由于当时各方面的社会条件及材料文书的不成熟、材料的数量还不是很多,因此文书工作与档案工作基本上统一的,没有出现明显的分工,即文书的撰写人员也是文书的保管人员。

出现在两周时期的“天府”,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档案机构;秦汉时期,文书档案工作被订入法律条文,尤其在汉朝对档案的收集保管更为重视;魏晋南北朝时期,文书与档案工作原本应有所发展,但该时期战乱频繁,大量档案被烧毁,因此它的档案管理部分的工作并没有超越秦汉时期;隋唐时期,结束了战乱,基本完成了全国的统一,尤其是唐朝,无论在经济上还是政治上,都拥有强大的实力,对秘书的工作制度也做出了具体的规定,文书工作与档案工作逐步有了分流的迹象;两宋时期,架阁库的普遍建立,标志着文书工作与档案工作完全分离,档案工作制度逐步被完善;后来经历了辽金元明清朝代的发展,文书工作与档案工作分别有了各自的制度,包括文书工作的撰拟、文体、送呈等,档案工作的机构、保管、销毁等,虽说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的高度集中的时期,各个领域都高度强化,但奇怪的是,清朝的文书与档案工作往往混为一体,直到清政府瓦解也没有完全分离。因此我认为,唐宋时期可以算是我国文书与档案工作发展的繁荣时期。

一、分流的背景原因

自国家产生起,文书与档案工作便开始有了简单的书写、收录规则。随着时间的发展,朝代的演变,文书与档案工作也在逐渐的发展与完善。

(一)历史条件

隋朝建立之后,基本完成了全国的统一。618 年,无论从国家的稳定、经济的发展或者文化的繁荣来说,唐朝都是举世闻名的强国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,就文书与档案工作而言,也有了较大的发展,大到机构的建立、官吏的设置,小到人员的选拔分工、保管的规则,都较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。在选拔人才的过程中,唐朝产生了一种专门的人事档案,称为“甲历”,这使得我国古代档案内容更加丰富完备。“甲库”的出现,具历史性的意义,它标志着我国古代文书工作与档案管理的分离,档案专业化管理从此开始。

隋唐两代,尤其是唐朝,由于文书与档案工作的皇权性和特殊性,再加上唐朝重视法治,还专门制定了具体而又全面的法律条文,例如档案工作的律令有:

就文书起草而言,规定必须遵循避讳制度“诸上书若奏事,误犯宗庙讳者,杖八十;口误及余文书误犯者,笞五十;既为名字触犯者,徒三年。”

就文书保密规定而言:“诸漏泄大事应密者,绞。非大事应密者,徒一年半,漏泄于蕃国使者,加一等。仍以初传者为首,传至者为从。即转传大事者,杖八十。”

又如在《庆元条法事类》中,不仅对古代文书与档案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规定,还补充了前面敕、令、格、式之不足。其中卷三最为典型,规定为书写文书不得触犯皇帝名讳。

随着经济、文化的发展,尤其是造纸术、印刷术的出现,加之对维护中央集权的需要,宋代的文书与档案工作上升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,文书和档案工作趋于完善,其工作制度也逐渐成熟。综上所述,随着国家机构的完备,文书档案工作突出表现为比以前更加系统化、法律化、制度化。

(二)政治因素

华夏文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,能一代一代流传下来,文书与档案起了很大的作用,是历史发展有力的依据,因此一个国家的发展不能没有历史。最初的文书档案,只是用来记录王室的祭祀等重大活动安排、以及皇室贵族家谱等,用甲骨文刻撰,因此被称为“甲骨文书”,这些文书的存在不仅关系到王室的利益,同时对于新政权的建立和稳固也有着重要的作用。

唐朝是当时举世闻名的强国,此时的文书与档案工作也有较大的发展,以法律的形式对其工作制度做出了具体的规定,自此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逐步分流。这样一来,公文文体整齐划一,将档案工作载入法典,对档案的收集、保管、检查销毁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。以法律的形式规范档案工作,不仅提高了档案工作的地位,也使得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、制度化。唐宋以后及明清时期,都是文书档案发展的高峰时期,将前朝的历史传承下来,并在此基础上做出符合自己朝代的制度规则,文书与档案逐渐分流,形成各自的一套工作制度,不断发展进步,并在明清时期达到了顶峰。由此看出,自有文书与档案起,各朝各代都比较重视其工作制度的发展,并将其作为皇室发展的重中之重,一般会在比较严密的宫廷或者寺庙中保管,安排侍卫和专人进行看管整理,属于皇室的核心机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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