档案学研究

铁路货物运输押运安全研究

 

1 现状分析

1.1 押运员违章作业多

(1)擅离职守。一类是主观的,因押运条件差,休息不好,吃喝不好,一趟押运任务有多人押运时,有轮流开溜现象;另一类是非主观的,因货物列车在途中停靠多,有的押运员在不了解列车停点的情况下,离开所押运车辆去上厕所、洗澡、买食物等,人未返回,车便启程。

(2)人身伤害。一类是使用棚车押运时,运输途中打开车门,而车门处未采取防护措施或防护不当,押运员不小心从车厢内坠落;另一类是押运员离开所押运车辆时,违反铁路相关规定,走道心,钻车底,抢越铁路机车,攀爬铁路机车车辆等,造成人身伤亡。

(3)在车厢内吸烟。个别押运员有吸烟嗜好,特别是人犯困时,一不留意,未完全熄灭的烟头接触易燃货物,引燃货物,发现、处置不及时,还易引燃货车,后果不堪设想。

1.2 托运人管理不到位

(1)押运员选拔标准不高。一些企业为压缩成本,安置富余人员,安排年纪较大、有吸烟嗜好等的同志担任押运员,既易对押运员本身造成人身伤害,又难以保证货物安全,违背押运初衷。

(2)押运员违章付出成本低。押运员违章对铁路未造成不良影响时,铁路方一般不会追究托运人相关责任,造成托运人对押运员管理要求低、考核少,押运员违章作业多。

1.3 铁路方管理待加强

(1)擅自扩大押运范围。一些站段、车间为了服务货主,装车上量,在未经报请铁路局集团公司货运处批准的情况下,擅自同意押运员乘坐敞车等不宜乘坐车辆,在车内(上)搭建雨篷或睡袋,运输途中进出铁路隧道瞬间或遇大风天气,容易因刮起而超出铁路建筑限界,碰触设备、邻线机车车辆等,造成铁路交通事故。

(2)培训不到位。危险货物、军运押运员培训,多以铁路局集团公司、军代处主导为主,质量相对较高。其他货物运输押运员,大多由站段进行培训,也有站段擅自授权车间或货场进行培训。培训内容的选择,不同站段,参差不齐,即使是同一个站段,不同授课老师,也是良莠不齐;上课走走形式,不打考勤,不管课堂纪律;考试走走过场,提前公布试题及答案,甚至开卷考试;有的站段甚至是收了培训费,做个培训记录、留份考试试卷了事。如此培训出来的押运员,不懂货物性质,不了解铁路行车安全注意事项,不具备完成好押运任务的能力。

(3)对押运员违章追责少。只要押运员的违章未对铁路运输安全造成实质性影响,发站、途中站、到站一般以告知警示为主,对托运人进行经济考核的少。

(4)运输途中车门打开处置机制不健全。近年来,随着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越来越深入人心,一些站段建立了发现问题奖励机制,车站外勤值班员发现问题,一经核实,一律重奖。正所谓“重奖之下,必有勇夫”,一些车站外勤值班员带着“放大镜”接车,一旦发现棚车车门打开,立即向车站值班员报告,车站值班员向行车调度员报告,将货物列车扣停在站间区间,如现场核实有押运员,依章放行,在“宁可错停,不可错放”的行车组织原则下,车站外勤值班员不会受到考核,而一旦无押运员,即可申报获奖。以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为例,派有押运员的棚车,因车门打开多次被车站外勤值班员扣停,严重影响运输秩序,特别是京广、沪昆等繁忙干线。

2 解决对策

2.1 严格控制押运范围

除《铁路货物运输规程》《铁路军事运输管理办法》《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》《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》《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》等规章规定须派人押运的货物外,其他货物要派押运员,办理站必须逐级上报,经站段同意,并征得铁路局集团公司货运处批准后方可办理;押运员只允许乘坐棚车或带有押运间的其他车辆;托运员向承运人出具安全承诺书;押运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,责任心强,身体健康,无吸烟嗜好,了解货物性质[2]。

2.2 强化业务培训

(1)编制培训教材。将铁路运输劳动安全、押运管理、货物装载加固等常见规定汇编成专题培训教材,并收集整理近年押运典型事故案例,形成反面培训教材。

(2)打造培训师资。铁路局集团公司、军代处、站段,各建立一支相对固定的押运培训队伍,未纳入师资队伍的人员不得担任授课教师,严禁将培训主体责任下放。

(3)严肃培训纪律。培训上课、考试,实现全过程录像,录像资料留存,防止培训走形式,考试走过场。